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在郑州市受理的多起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夫妻双方皆因财产分割问题缠上重大矛盾,郑州离婚律师,下面给大家详细阐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即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按照什么样的比例对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划分,一般此划分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协商处理原则;二是平等划分原则。如遇法律问题振豫律所竭诚为您服务。河南振豫律所专注于:债务、合同、劳动工伤、刑事辩护、网络侵权、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企业法律顾问等各方面的法律业务问题受理。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郑州地区婚姻法律问题提供免费的律师法律援助服务,下面就郑州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进行阐述: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证,起诉离婚律师咨询,不论房屋所有权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所购房屋的价值按照市场价计算,与当初购房金额无关。如果涉及贷款,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自偿还剩余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