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可谓是网购者、甚至电商的福音。新《消法》规定了诸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比如“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网购商品,有权无理由七日内退货;不公平“格式条款”一律无效;**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网店“跑路” 电商赔偿;惩罚性赔偿金额保底500元;消协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等等,都非常有利于网购维权,将较大地规范网购市场。
据消协分析,网购投诉呈现四个特点:个别电商通过搜索引擎推广链接,冒充某品牌官方网站,推出**活动,夸大对商品的宣传,误导消费者;个别电商企业主体不明,经营地址不详,联系电话和售后服务热线不通,使消费者诉求无法解决;消费者网购商品存在货物损坏、送货延误、无法兑现“七日后悔权”等现象;少数电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蒙骗消费者。
消费者在网购时一旦遇到权益受损的问题,不要感到为难,还是要找对地方,首先可以找交易平台,也可以找第三方投诉平台,或者找质量万里行来投诉,还可拨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12315、质检部门的投诉电话12365。
另外,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选择那些交易人次多、规模大、较规范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购物;在购买前应对网站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验证,多与商家沟通,了解网络服务经营者和商家的信用度、商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等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信息,对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等信息进行查实;购物时要注重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详细了解商品情况和付款方式,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网,采用安全的网上付款方式,知识产权律师委托,不能只图便宜;在点击购物的过程中,注意保存聊天记录、相关网页和付款凭证,郑州知识产权律师,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以便事后据此维权;尽可能运用“货到付款”或“邮局汇款”等方式,不要轻易提供个人账号。
张延威律师现为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河南省市律师协会会员、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郑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擅长民商事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公司纠纷、劳动争议以及刑事辩护等诉讼与非诉讼方面的法律事务。
主要为客户提供刑事法律服务,十多年来代理刑事案件约200余件,包括联邦快递等世界五*企业及上市公司、医药公司等。专长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类以及类犯其他罪等刑事案件的研究与办理,知识产权律师免费咨询,并基于长年的刑事诉讼经验,为企业提供高官职务犯罪预防,反不正当竞争,投资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凭籍多年的刑事案件处理经验,精通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及案件处理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