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
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诊治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
婚**方接待借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
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如遇法律问题振豫律所竭诚为您服务。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河南振豫律所专注于:债务、合同、劳动工伤、刑事辩护、网络侵权、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企业法律顾问等各方面的法律业务问题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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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
李某的一位朋友下岗后经人介绍打算到外地做生意,向张某借了8000元钱,找上街区借款律师,出了借据,找惠济区借款律师,言明他到外地后分期归还。不料李某上了介绍人的的当,被介绍人骗去了人民币十多万元,而这些钱都是借来的。现在介绍人已不知去向,无法追究。李某目**身是债,下岗后只发基本生活费,还清所有欠款不知要到何年何月。那么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民法通则》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郑州借款律师,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无力偿还。如果是*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张某与李某既然是朋友,可以进行坦诚的、实事求是的协商,订立一个分期还款协议,在协议上如有可靠的*三人担保更好。这件事告诉我们: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找二七区借款律师,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