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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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个体经营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河南省 郑州 金水区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宋寨南街交叉口升龙汇金城
  • 姓名: 王律师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婚姻法律咨询热线律师电话_郑州婚姻法律咨询热线振豫律师事务所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6-11-03
  • 阅读量:295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按订单
  • 发货地址:河南郑州金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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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律咨询热线律师电话_郑州婚姻法律咨询热线振豫律师事务所详细内容

    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协议离婚的签订 河南振豫律所的律师有必要着重说明一下。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婚姻法律咨询热线律师电话,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请律师把关。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三章离婚登记*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解读双方父母出资,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如何分割: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2条*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热线,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房产共同所有,分割时应该平分。

    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郑州婚姻法律咨询热线,房子在子女双方名下的,一般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解读: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分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子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解读: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子的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子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解读:婚后购房,双方共同借了全部或部分购房款

    婚后双方共同借款部分购房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共有房产。婚后购房,婚姻法律咨询律师热线,双方借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解读:婚后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或全部首付款

    婚后购房,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的或者全部首付款的,如果一方私自借款,对方认可并共同还款的,那么房屋就是共同房产,当然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如果一方私自借款,房子在借款方名下,由借款方父母还借款的,如果没有其他因素,那就是个人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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